软件公司与甲方是合作关系,绝不是单方面的雇佣关系

2021-02-01 10:34:37
  今天说的网络公司或者软件公司不是那种单纯依附于甲方的人员外包公司哈。人员外包公司可以忽略本文了!

    相信网络公司或者软件开发公司的同行们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客户认为自己花钱了,网络公司或者软件公司就应该无条件的满足自己的需求,解决客户的问题;另一方面不少的同行公司也觉得,钱在客户手里,我们需要服务好客户才能赚到钱,所以,就无限的妥协,满足客户的条件。
软件开发公司
    举例说一下
    无论是开发小程序,还是开发其他形式的软件,软件的UI设计完成了,编码工作正在进行中,这时客户提出来UI的某个页面需要调整一下, 这一调整可能增加功能可能修改业务流程,一个页面的调整就会导致返工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多个页面都要调整,那么,设计师的工作需要重新进行,编码工作也都白白浪费了不少。
    这种情况是谁也不愿意发生的,尤其是作为网络公司、软件公司的乙方,因为开发成本浪费了,项目的利润空间就减少了,甚至做下来都是赔钱的;对于甲方来说,开发的周期增加了,本来计划的上线使用时间又往后推迟了,对于甲方公司的运营也产生不小影响。虽然,这种情况不愿意发生,但是却是我们日常开发工作中会出现的。
    网络公司、软件公司是服务行业,我们确实需要服务好客户,但妥协绝不意味着就能服务好客户的。甲方和乙方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绝不是甲方单方面提要求的雇佣关系。
    网络公司和软件公司需要考虑日常的运营成本,需要考虑公司的利润,如果是雇佣关系,那么,由甲方发工资可好?由甲方处房租水电税务可好?

    小溪畅流的市场定位是中高端客户,客户都是行业的龙头企业,是习惯了做甲方的公司。但我们从来没有在工作中妥协过,业务流程严格按照小溪畅流的业务流程来。前段时间的一个客户,是委托小溪畅流开发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应用+PC端的管理平台,在需求分析阶段出现了几次增加功能的事情,同事几经沟通未果,甲方的项目负责人把电话打到了我这里。我给出的方案是,我们整理新增需求,给到一个客观的开发周期和报价,然后签订开发补充协议。甲方最开始的态度就是想让我们免费增加上,最后我说如果项目一开始就出现这样的问题,那么我们可以退款,这个项目不做了。甲方知道了我们的合作态度和工作态度,没有不高兴,更没有退款取消合作,而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积极配合,整个项目进行的很顺利。款项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我相信,只要把道理跟客户沟通清楚,站在客户的角度和自己公司的角度综合考虑,结果都不会太差。反之,如果我们答应了客户新增需求,而且是免费赠送开发,那么,我们的开发周期会延长,我们的开发成本会增加,成本增加就会压缩开发周期把成本压缩出来,导致的结果就是验收时一大堆问题,甲方不满意,付款不及时,甚至对簿公堂。对于网络公司和软件公司来说本来是送人情的好事,结果却没有服务好客户,还惹上了一屁股的麻烦,得不偿失。

    小溪畅流创立之初的合作声明里有一句话:我们勇于对于一部分客户说NO。
    网络公司或者软件公司在与甲方签订合作时,双方握手时总会习惯性的说一句:合作愉快。如何才能合作愉快?就是需要双方把这次合作的关系摆正,是合作,不是雇佣!